相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洪科字〔2018〕162号和《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洪科字〔2018〕163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近期对2019年度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组建的29家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7家南昌市重点实验室(见附表)。
二、验收依据
《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任务合同书》、《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任务合同书》。
三、时间安排
1.项目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3月份)
2.相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网上初审。(3月份)
3.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材料进行网上审核。(4月份)
4. 局领导带队,组织评价监督科、创新平台科、局机关纪检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价验收。(初定6月份)
四、项目验收现场工作程序
1.项目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程序
(1)创新平台科负责通知项目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并在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初审后进行网上审核;
(2)创新平台科将审核后的项目材料与评价监督科对接。
(3)项目验收时间确定后,按程序遴选专家。
(4)各验收小组在项目验收工作之前,将《专家须知》下发给专家。
2.项目验收现场工作程序
(1)确定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2)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3)察看项目建设现场
(4)审核有关证明材料
(5)专家问询,依托单位答疑
(6)专家讨论和评价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五、现场材料要求
(1)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任务合同书》/《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任务合同书》;
(3)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5)科研诚信承诺书;
(6)经费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有关财务凭证等;
以上材料项目依托单位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以备验收。
六、注意事项
1.项目验收小组要求专家严格依据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所规定任务指标进行验收,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干预专家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专家和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
3.项目单位务必按照要求提前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接;
4.所有工作人员及专家都应遵守保密、回避和诚信等规定,对于验收评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对存在或发现有回避和失信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并纠正处理等。
5.项目单位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务必到场参加项目验收工作,接受质询并答疑。因项目依托单位人员未到位或相关佐证材料缺失造成的影响,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6.项目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各验收小组出具相关项目专家组验收意见。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平台科
联系人:谢江琴、黄慧敏 ?联系电话:83884236
验收咨询:市科技局评价与监督科
联系人:舒沁莉、周晓 ???联系电话:83883773
附件: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验汇总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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