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1〕196号
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和南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昌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1〕11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财政征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107家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根据申报通知规定,取消到2021年8月10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立案信息的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的奖励资格。
公示期: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奖励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不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大楼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纪委0791-83884271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0791-83884249
附件: 2020年度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奖励的企业名单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9日
热门推荐